学工制度

音乐与舞蹈学院宿舍管理制度

发布者:  时间:2020-05-20 15:37:47  浏览:

 

1、学生入住宿舍,必须遵守公寓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2、每个宿舍应选出一名舍长,舍长负责本宿舍内的一切日常管理工作。

3、学生入学或离校,必须到院系或者公寓管理科办理有关手续,学生出入宿舍楼必须接受管理人员查询;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调换宿舍。

4、学生要自觉养成文明整洁、健康向上、团结互助的良好习惯,建立良好的宿舍文化氛围和良好的人际关系,待人礼貌,不说脏话;严禁从事一切违反法律和校纪的活动。

5、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午休和晚休后公寓内要保持安静,不得以任何理由从事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严禁在宿舍及楼道内喧哗、打闹,高声播放音乐或在宿舍内跳舞、抽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

6、建立值日制度,保持宿舍内、外干净整洁。室内物品放置整齐统一,不得在宿舍内、外对方垃圾或乱扔果皮纸屑;禁止随地吐痰;不得在宿舍内外墙壁、门窗上乱写、乱画。严禁乱扔杂物。公寓过道内、公寓出入口严禁存放大型物品,严禁在楼道内停放自行车、电动车等。

7、节约用电。水电用后要及时关好水龙头或用电开关。宿舍内严禁使用违章电器,不得随意拆卸、移动供电设施或私接电源。

8、爱护公物,防火防盗。宿舍内家具电器等设施不得随意搬动或损坏;不得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9、学生不得在校外住宿。不在宿舍住宿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上课时间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公寓,未经管理人员登记,学生不得在宿舍内会客访友,严禁留宿他人。

10、公寓内不得从事经商活动;不得进行球类、跳舞等损坏设施或影响他人作息的活动。

  

   音乐与舞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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