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制度

音乐与舞蹈学院党总支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  时间:2020-03-15 10:33:53  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党组织建设,推进党内民主和党务公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等党章党规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中共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校党委发〔2020〕3号)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学院党组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进一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把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成政治建设过硬、把握方向过硬、管大局过硬、做决策过硬、保落实过硬作风过硬、富有活力的坚强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为促进学院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学院党组织委员会的组成

1、学院党总支委员会拟由5名委员组成,根据目前学院在校教职工党员的情况,教师党支部只设书记1名,学生党支部只设书记1名。

2、党总支委员会由学院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总支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每届任期三年。

3、党总支委员会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等,委员人数不够兼任。书记的职数,按学校确定的领导职数执行。教师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各设书记1名。

三、学院党组织委员、书记候选人酝酿提名原则和基本条件

(一)基层党组织委员、书记候选人提名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3、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4、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5、坚持依法依规办事;

6、坚持民主集中制。

(二)基层党组织委员、书记候选人基本条件

必须政治站位高,政治责任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能认真学习用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坚持其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强烈的责任感,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在教学科研、教育管理等领域实绩突出,成效显著。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勤奋敬业、遵纪守法,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有较强的科研教学工作的能力和党务知识,热心党务工作,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

4、党性原则强,勤政廉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正派,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紧密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5、拟任职委员候选人必须为党总支中共正式党员。

(三)任职基本资格

1、拟任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必须符合上述(一)、(二)条件。

2、党总支委员必须为本部门班子成员和具备管理能力的优秀青年教师。

3、党支部书记候选人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的党龄,符合候选人提名原则及其党章党规规定的条件,

4、教师党支部书记应从具备高级职称(副高以上)或“双带头人”党员队伍中选拔任用。

5、学生党支部书记原则上从优秀辅导员或管理干部及骨干教师中选拔。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换届选举工作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1、工作部署(323日)。召开党总支会议,研究部署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有关工作事项。

2、学习动员(320日—47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出学院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3、撰写工作报告(321日—25日)。本届党总支在选举大会上的工作报告,由党总支书记王亚文执笔起草,党总支会议讨论,组织党员讨论,听取党员的意见,最后提交党员大会审议。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是,总结党总支近三年来的工作情况,对下届党总支工作提出建议。

4、酝酿产生候选人(325日—47日)。充分发扬民主,经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召开本届党总支、党支部会议,根据推荐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程序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人数不少于应选委员人数的20%。同时,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中等额推荐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委员候选人(差额)预备人选情况上报组织人事处,经学校党委审批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5、报送换届选举工作请示(47日—10日)。学院党总支以书面形式向组织人事处报送换届选举的请示,经组织人事处进行初审后报学校党委审批。请示内容包括: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主要议程、新一届委员会书记、委员候选人(差额)以及个人简历;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报告(须经联系领导审阅签字)等。

6、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411日—20日)。

党总支、党支部召开换届大会听取并审议党总支、党支部工作报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接近应选名额,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7、召开委员会第一次会议(421日—25日)。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选举产生后,立即召开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

8、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情况的上报与审批(430日前)。新一届总支委员会、党支部第一次会议结束后,及时将新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分工情况报组织人事处,汇总后提交学校党委审批。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规范程序,强化换届纪律党总支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党支部建设标准》规定的有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程序、规定和方法,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在选举工作中,要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要严肃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有序进行。坚决防止和杜绝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凡发现有干扰正常选举工作的情况,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2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促进党建工作新发展要把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和动力,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促进基层组织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3、强化领导政治责任,确保换届成功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我院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院党总支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体党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成功。

 

 

音乐与舞蹈学院党总支

20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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