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制度

音乐与舞蹈学院党总支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发布者:  时间:2019-11-01 17:47:09  浏览:

音乐与舞蹈学院党总支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

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推动意识形态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以及《中共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党委宣传统战部工作要点,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意识形态工作总体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思想政治斗争依然尖锐复杂,做好学院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对学校、学院的领导,事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续有人,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学院党总支委、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各班级要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刻认识落实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紧迫性、严峻性、复杂性,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利用学生班会、党团组织生活、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和网络新媒体等途径,认真落实《中共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深入开展意识形态教育工作,加强理论政策的学习与宣传,弘扬社会主流思想,固本强基,坚守阵地。引导和教育师生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错误思想观念,不断提高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思想渗透的能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二、意识形态工作思路和组织体系

学院紧紧围绕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要求和意识形态工作总目标,在院党总支统领下,形成四条意识形态工作组织体系:一是党员意识形态工作组织体系: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二是教职工意识形态工作组织体系:思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会;三是学生意识形态工作组织体系:思政工作领导小组、各团支部及辅导员、班主任。四是意识形态工作保障组织体系: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班主任。通过以上思路和组织体系建设,形成党总支统一领导、各方面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内容

(一)学院领导班子的责任。学院党总支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要认真总结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现状、深入梳理问题、明确任务责任、建立考核机制,切实形成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1.构建意识形态工作大格局,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领导。

2.认真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中共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

3.定期分析研判学院意识形态情况,查找突出问题,对改革发展中的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做出工作安排,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

4.经常听取各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工会、各班级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汇报,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5.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教研室、各班级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意识形态教育,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6.加强对网络及各种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和领导,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的制度机制。

7.加强对群团组织的建设和领导,凝聚共识,统一思想。

8.选好配强思想政治建设的干部队伍,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

(二)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责任。党总支负责人是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严格履行党总支的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抓好互联网管理和建设,加强对新媒体的管理,旗帜鲜明地反对错误观点和倾向,支持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大胆开展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党总支负责人是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学校、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工作,联系党支部、班级的意识形态工作,协助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部署和安排,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指导和督促党支部、班级制定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任务的具体措施,研究解决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党总支和各组织体系重点工作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主要工作

1.把握好正确方向导向。学院党总支必须肩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党总支主要负责人要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班子成员要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抓好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突出师生意识形态教育学习。定期研判并妥善处置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发声。通过学院媒体和网络表明立场、亮明态度。对坚持错误思想的要加强引导和批评教育。对同中央精神相违背言论,对散播诽谤言论的党员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2.维护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把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作为重要使命,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努力掌握工作主动权。班子成员要协助党总支负责人结合实际做大做强网上正面舆论。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学院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强舆情监测,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严防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工作。

3.管理好意识形态阵地。学院意识形态阵地包括:学院网站、微博、微信及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课堂,特别是课外文化活动等。要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坚持意识形态阵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正确的导向贯彻于宣传思想政治文化工作各个方面,抓好课堂教学、报告会、讲座的管理,坚守意识形态阵地。营造良好的意识形态教育和舆论环境。

4.发挥好课堂教学和教师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学院课堂教学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帮助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提高道德素养,巩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体系的重点工作

1.党员意识形态工作

重点任务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将意识形态教育贯穿于三会一课中,做到有学习有检查有部署有总结,使师生党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五个认同

2.教职工意识形态工作

重点任务是落实政治理论学习。每月组织一次学院政治理论学习,指导师德建设和意识形态教育。

3.学生意识形态工作

重点任务是落实团组织生活,督促团支部认真执行两周一次的团组织生活会,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学生党支部、院团总、学工部支积极打造校园文化、新媒体、社会实践等平台,作为引领和培养学生意识形态的重要途径。团支部利用两周一次的团组织生活会,认真组织学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学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学生识别大是大非、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思想渗透的能力。学工部每月向思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一次工作,并形成文字记录。

五、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1. 构建工作落实机制。学院党总支及各组织体系要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党总支对学院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负分管责任,各组织体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实施责任。院党总支与组织体系各层负责人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思想政治工作责任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师德建设责任书,明确责权界定。班子成员要强化一岗双责的意识和能力,把履行分管和监督责任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细化任务分工,定期沟通情况,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2. 建立有效的检查考核机制。学院党总支要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党总支、各党支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考核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追责问责,使责任制成为硬杠杠、铁纪律。对学院党总支安排部署的重大宣教任务组织开展不力的;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所管工作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对所管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所管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所联系班级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对所管网站微信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丧失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所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所管领域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课堂教学、课外文化活动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散布、传播违背党的政策、宗教极端思想、暴力恐怖思想,造成严重影响的,学院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和各党支部、领导干部、教师党员、学生党员等有以上情形之一的,要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报学校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追责问责,坚决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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