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音乐与舞蹈学院学生行为规范承诺书

发布者:  时间:2019-11-01 17:43:53  浏览:

音乐与舞蹈学院学生行为规范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学院的相关教育要求,提高自我素养,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自我发展目标,促进自己能顺利成长成才。在此我庄严做出如下承诺:

1.坚定政治立场。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

2.遵法守法。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种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

3.遵守校纪校规。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陇南师专学生手册》等各种校纪校规,懂规矩守规矩。不寻衅滋事、不结伙斗殴,不参加任何非法团体和宗教极端组织,包括老乡会、同乡会、宗教活动、三股势力活动;不作弊、不饮酒,不涉毒,不私藏管制刀具和非法出版物,不校外住宿,不网上赌博,不擅自离校,不偷窃,不夜不归宿。

4.以学习为中心。刻苦学习,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将食物带入教学场所,上课不玩手机、不穿拖鞋,不奇装异发。

5.提高自我安全意识。严禁参与传销(含精神传销)活动,严禁网络贷款,谨防电信诈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在网上传播有害信息转发、跟帖,严禁使用微博、微信、QQ群等下载保存转发非法信息、出版物、张贴、使用非法软件等。

6.自觉遵守宿舍、教室、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共场合不吸烟、不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大声播放音响、跳舞、打球、滑旱冰等,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不使用违章电器(如:热得快、电吹风、电热毯、电饭锅、电炉、取暖器等),不违章使用蜡烛、不乱拉接电源线板,不得破坏(宿舍、教室、实训室等处)网络、通讯设备和消防设施。

7.参加社会实践和实习期间,严格遵守纪律、遵守民族习俗、尊重他人,不在河道边戏水、游泳。

本人郑重承诺:

如有违反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经教育不改的,本人接受学校、学院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处理。

 

 

 

 

班级: 承诺人:

家长联系电话: 0一九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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