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工作

音乐与舞蹈学院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试行)

发布者:  时间:2019-11-01 17:42:31  浏览:

音乐与舞蹈学院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密切党员领导干部与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学生的联系,把党建工作和学院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促进两个作用的发挥,特制定《音乐与舞蹈学院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1、学院正职领导,每人联系一个党支部(院长联系教师支部,书记联系学生支部)。

2、学院副职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分别联系各自分管领域。

3、学院学工部每学期向班子成员每人安排12名后进学生,由学院领导进行点对点教育,建立谈话记录。

4、学院全体党员每人联系入党积极分子35名,按照发展党员导师制要求,做好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培养。

5、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至少要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学期平均不少于4次。

6、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在联系点(或对象)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7、求真务实,深入调研,每人每月反馈一次联系点调研情况。

8、建立联系工作记录薄,详细记录到联系点活动的时间、内容、解决的问题和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

 音乐与舞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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